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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11要“剁手”?国家质检曝光:这些品牌床品、服装检出致癌物!(附名单)

2022-08-01 08:55:34

双11临近

各大电商的促销让人眼花缭乱

相信很多朋友都已做好了“剁手”的准备!


不过,“剁手”前可得留个心眼

别“剁了手”还买了假货

这不,

发!话!了!

,网络销售的11种商品不合格检出率为17.3%。其中,背提包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最高,达到68.3%有3批次床上用品和服装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。


到底有哪些产品不合格

赶紧往下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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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种产品不合格率超两成



这次抽查采取“神秘买家”从电商平台买样的方式,从10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,抽查了535家企业生产的571批次产品,包括服装、小家电、床上用品和背提包。

经检验,有99批次产品不合格,检出率17.3%。其中,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超过20%的有3种产品,分别是女式内衣、移动式插座、背提包;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在10%至20%的有厨房机械、床上用品、休闲服装、豆浆机、电水壶。


手提包产品近七成抽检不合格 多来自天猫


本次抽查发现,背提包产品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现象突出。抽查的41批次产品中,不合格产品有28批次,全部存在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情况,同时还有6批次产品缝合强度不合格。不合格产品中有23批次产品来自天猫。


△资料图

床上用品和服装检出致癌物


床上用品共抽查50批次,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,其中两批次产品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,分别是:

1号店销售的上海蔻姿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“COZZY”全棉斜纹四套件;

京东商城销售的营口博金商贸有限公司“唯舒家纺”高支全棉斜纹印花双人被套床单四件套。

休闲服装共抽查59批次,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,其中天猫销售的广州市骑豹郎服装有限公司“骑豹郎”加绒唐装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。

△资料图

服装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情况严重


抽查发现的16批次不合格女士内衣中,有13批次都存在纤维含量不合格情况。休闲服装抽查发现的10批次不合格产品中,有9批次均为纤维含量不合格。羊绒针织品抽查发现的9批次不合格产品中,也有8批次均为纤维含量不合格。包括标称:

鄂尔多斯市伊牧尔羊绒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“伊牧尔”精品羊绒女衫;

上海梵诺羊绒服饰有限公司的“米梭”加厚男圆领;

深圳日神羊绒纺织有限公司“日神”半高领长袖男套衫;

莱姿服装(深圳)有限公司的“rojrove莱姿”连衣裙;

深圳诗曼芬时装有限公司“诗曼芬”文胸。

羽绒服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,有两批次产品羽绒含绒量、绒子含量不达标,分别是

天猫销售的标称上海中驰服饰有限公司“ELLE HOMME”羽绒服

上海迪洋服饰有限公司“GOLD SHARK”羽绒服


:平台需严把准入关


,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要按照《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,重点履行四方面义务:

促销活动组织者要严格落实促销信息事先公示、平台进入把关、促销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不得限制、排斥竞争,攻击贬低竞争对手,限制、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。

严格遵守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等法律规定,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,不得虚构交易,不得对平台成交量、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。

遵守促销信息规范和促销广告规范不得发布虚假广告,不得虚报特价揽客,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。

遵守促销活动规范,不得先涨价再打折,借机以次充好,以假充真。禁止以假劣商品为赠品进行促销,禁止采用虚构交易、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。要多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优、价格实、送货快、服务好的商品和服务。

万一买到假货怎么办?

这些招数赶紧看起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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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买到假货,起诉谁更方便?

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,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,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,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实践中,,消费者一般选择起诉网络交易平台。

值得注意的是,网络销售平台做被告是有条件的,在以下三种情形下消费者可起诉网络交易平台:

①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信息;

②虽能提供信息,但网络交易平台对消费者作出更有利的承诺;

③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利用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,且未采取必要措施,则消费者可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
网购遇到假货,去哪儿起诉更方便?


根据民事诉讼法,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。同时,,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,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;没有约定的,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;采用送货方式的,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。也就是说,消费者可以“不出家门”就让违法者遭到制裁。



“一经拍得,概不退货”规定是否有效?


在网络购物中,格式条款比较常见。比如“一经售出,非质量问题不得退换”“一经拍得,不退不换”等。此类格式条款,一般应为无效,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,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,上述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。


遭遇“买家已付款,卖家不发货”怎么办?


消费者下单购买商品,并已支付货款,商家却称未对消费者订单进行确认,合同尚未成立,消费者无权要求发货。遇到这种情况,。比如,消费者在下单时,商家提供的选项里对产品的型号、颜色、大小、数量、性能等细节均有明确规定。在这种情况下,消费者下单请求和支付货款的行为经过系统确认有效,则合同确立,卖家需履行提供商品义务。



网购商品与商家宣传不一致怎么办?


网购中,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,总的判断原则是,若商家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,诱使买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,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。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则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和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,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;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,按500元赔偿。


、成本低?


由于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多是食品、服装、日用品等价值不是太高的商品,发生争议时,、成本较低?成为困扰消费者的一大难题。当前,国内一些大型网购平台正在逐步建立第三方争议调解机制,即邀请知名法律专家、电子商务专家担任调解员,协调买卖双方通过解决争端,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,申请该项服务。


综合北京晚报、凤凰安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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